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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粤汕)质监罚字〔2017〕73号 | ||||||||||
处罚名称: | 汕头市澄海区金钿玩具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国家标准弹射玩具产品案 |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
处罚类别2: | |||||||||||
处罚事由: | 汕头市澄海区金钿玩具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16日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要求的“弹射玩具系列(型号MG816)”产品。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 ||||||||||
处罚结果: | 1、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要求产品的行为;2、没收违法生产的弹射玩具(备份样品)3只;3、处以罚款20700元;4、没收违法所得356元。罚没款合计21056元。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汕头市澄海区金钿玩具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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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姓名: | 杨良挺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11/3 | ||||||||||
处罚机关: | 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
地方编码: | 440500 | ||||||||||
当前状态: | 正常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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