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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金平区新中阳机械厂、汕头市金平区吉远食品实业有限公司分别对我局作出的(粤汕)质监罚告字〔2017〕第39号和(粤汕)质监罚告字〔2017〕第40号《行政处罚告知书》提出异议,书面要求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公开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9月4日上午10:00
2017年9月4日下午3:00
地点: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7楼会议室(汕头市长平路72号)
二、听证会组成人员:
主持人:周家才
听证员:董兆群、王继功、谢振翔
书记员:黄燕嘉
欢迎各界人士参加听证会,具体事宜请与我局政策法规科联系。
联系人:董兆群;电话:0754—88539593
201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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