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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汕头市质计所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013年3月8日)和报名情况,为了更好地体现招聘工作的客观、公平、公正,经研究,决定在部分岗位面试前增加笔试部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初审进入笔试的人员(名单附后),请于2013年6月15日9:00—11:00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汕头市东厦北路155号汕头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粤东质检中心)三楼办公室接受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于当天下午14:00在本所十一楼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申论》(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特此公告。
汕头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201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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