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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残疾人联合会 汕头市财政局关于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子女就学补助办法》解读
  • 2019-03-15 14:48
  • 来源: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头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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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订实施办法的背景

2015年市残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实施了《残疾学生和特困残疾人子女就学补助办法》,2016年1月1日开始施行。三年来共补助学生11003人次,发放补助金1006.205万元,惠民效果十分显著。鉴于原规范性文件于2018年12月31日有效期满,2018年下半年以来,在总结三年来工作实践,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残联、市财政局组织对原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和完善,修订形成了《汕头市残疾人联合会汕头市财政局关于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子女就学补助办法》。

二、修订内容

(一)“特困残疾人子女”改为“困难残疾人子女”。2016年民政部正式发布《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民发〔2016〕178号),就特困人员的认定标准、申请程序等作出规定。根据该办法,特困人员指: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法履行义务能力。为避免概念混淆,将“特困残疾人子女”改为“困难残疾人子女”。

(二)对“困难残疾人子女”范围进行界定。原规范性文件“特困残疾人子女”的表述在两处体现,一处在第二条(二)“特困残疾人子女是指学生的家长(指父母,如无父母,则指学生的抚养人)持有《残疾人证》且家庭经济处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另一处在第五条(二)“3、属特困残疾人子女需提供家长《低保证》或当年度《特困职工优待证》原件、复印件。情况特殊的需出具户籍所属在街道(镇)、村(居)社区(村)审核人签章证实其家庭困难状况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属于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等相关内容的证明。”这次参照《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教助函〔2017〕29号),根据第十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及第十一条(认定等级),其中“特殊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完全不能提供基本上学费用。主要指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低收入(低保边缘、低保临界)家庭成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残疾人、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等。”将“困难残疾人子女”界定为:“1、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2、工会组织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3、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双方均为重度(一、二级)残疾人或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为重度残疾人。”

(三)补助类别增加“在职研究生”。在第三条(补助标准)表格中,补助类别增加“在职研究生”一类,给予每生一次性4000元补助。主要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申请人数少且仅一次性资助,参照全日制研究生每年新入学人数,预计每年不过三、四名;二是非全日制大专、本科均有一次性资助,加上“在职研究生”,更能凸现全覆盖意义。

(四)明确市、区两级资金分担比例。在“第七条资金来源”中明确市、区两级财政分担比例,修改成“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市、区两级按5:5比例分担。”

三、申请和审批流程

(一)申请:全日制学生就学补助每学年申请一次,成教、自考生或在职研究生于毕业年度申请。申请补助的学生(或监护人)应于每年7月—9月底前到户籍所在地区(县)残联提出申请,如实填写《汕头市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子女就学补助申请表》(可于市残联网站自行打印),同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1.残疾学生需提供本人残疾人证、户口簿。2.困难残疾人子女需提供父母残疾人证、户口簿(或其它能佐证抚养关系的资料),且提供以下任一种证件:①《低保证》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低收入证明;②当年度《特困职工优待证》;③属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提供父母双方残疾人证或父母一方已亡故佐证资料及另一方残疾人证。3.全日制在校生需提供学生证或学生手册,或当年度缴费票据,或注册证明等在校就读佐证资料;当年度秋季入读下一教育阶段的另需提供入学通知书。4.成教、自考生和在职研究生需提供毕业证书。5.学生本人或监护人银行卡复印件(银行卡属监护人的,需提供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监护关系的合法资料)。

错过申请时间的,全日制学生可在当年度10月底前补申请,仍逾期的当年度不再受理不予补助;成教、自考生和在职研究生可延期至毕业次年9月底前补申请,逾期的不再受理不予补助。

(二)审批和补助金发放:区(县)残联受理后,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区(县)残联应于10月底前完成第一批(9月底前提出申请的)补助金发放工作,10月份申请的列为第二批补助金拨付对象,于次年4月底前完成补助金发放工作。补助金一律由区(县)残联通过金融机构直接划拨至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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