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交警部门定于2019年11月28日起,在外马路(大华路口至汕樟路口)路段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机动车违反禁止停车标志、禁止长时停车标志或禁止停车线指示。”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并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汕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11月14日
违法和不良信息、假冒政府网站举报电话:0754-88278342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