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税务部门进一步扩大纳税信用评价范围,将新设立的企业、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企业和适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企业纳入评价范围,并且在原有A、B、C、D四级的基础上,增设了M级纳税信用级别。一图了解纳税信用评价“扩围”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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