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006997454/1533-37270 文 号 : 汕国资函〔2018〕360号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国资委 生成日期 : 2018-08-10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汕国资函〔2018〕360号
市国资系统各有关单位:
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若干管理规定>(汕府〔2018〕63号)的要求,我委制订了《汕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有企业申报“三旧”改造项目的办事指引》。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汕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有企业申报“三旧”改造项目的办事指引
汕头市国资委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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